巴菲特與蓋茨將訪華游說中國富豪捐半數財產
2010-08-20 中國廣播網
中廣網北京8月2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排行榜》12時15分報道,“股神”巴菲特和身家過億的美國首富蓋茨,近日聯手掀起了一股慈善風暴,邀請美國最富有的人和家庭參與,承諾捐出半數財產,用于慈善事業。截至本月,已有40個資產超過10億的富翁或家庭在承諾書上簽字。
最先承諾將大部分財產捐出的蓋茨與巴菲特聯合發起捐贈承諾行動,6月中旬開始,向福布斯美國富豪榜上的富豪發信邀請他們加入,至今全美已有40位白手起家的大亨響應,除了蓋茨夫婦及巴菲特之外還包括紐約市長、彭博咨詢社創始人布隆貝加、軟件企業甲骨文公司創辦人兼行政總裁埃里森,多媒體公司NNC首席執行官迪勒,星球大戰系列電影導演喬治利華和華裔生物制藥業大亨陳宋雄夫婦等等,捐贈承諾慈善運動不會接受或管理富豪們的捐款,只希望他們做出道德上的承諾。在生前或生後作出捐款,並通過公開信解釋捐款的目的,根據蓋茨和巴菲特推算,福布斯雜志所列美國前400名富豪名下財產合計大約12000億美元,若能捐出一半善款總額可望達到6000億美元,蓋茨和巴菲特已經計劃把行動推至海外,兩人今年9月和明年3月出征中國及印度游說當地富豪參與善舉。
主持人:而當美國已有40位富豪群起響應時,中國內地的富豪新貴卻鮮有回應。但是,巴菲特和蓋茨並沒有放棄,他們已經准備下個月一起來中國,游說中國的新興巨富加入他們的“慈善聯盟”。哪些中國富豪會成為他們游說的對象呢?盡管當事方對游說的對象有所保留,但有人已經開始猜測進入股神視線的人選。
蓋茨基金會的媒體發言人賈森漢基表示,巴菲特和蓋茨先生訪華的細節還沒有正式敲定,他們還在討論要見面的人選。有業內人士稱,與巴菲特有過直接商業來往以及巴菲特的朋友將首當其衝,與巴菲特私交甚好的比亞迪汽車老總王傳福當之無愧排在第一位。而2006年以62.01萬美元的價格得標,與巴菲特共進午餐的步步高電子掌門人段永平;2008年以211萬美元的高價與巴菲特共進一餐只為向其取經的"中國私募教父"趙丹陽,都因與股神有一面之緣而成為游說名單中的不二人選。此外,如果按照巴菲特在美國的標准,他很可能會挑選《福布斯》排行榜上榜的中國富翁。那麼內地首富--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蘇寧集團總裁兼董事長張近東,三一集團董事長梁文根等,都將是巴菲特所要“勸說”的對象。另外,中國的一些慈善名人如余彭年、李春平等人估計也將響應巴菲特的“捐贈宣言”。
中國的富豪會買巴菲特和蓋茨的賬嗎?中國之聲特約評論員丁兆林表示,心里買賬的人肯定會很多,但是用實際行動買賬的人估計不多。
丁兆林:從兩個層面來看,首先一個層面就是說這些富豪們他自己心里甚至是願意來做這件事,如果他自己心里願意做,這叫心理買賬。這種心理買賬別人是不知道的,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知道。還有一種買賬叫公開買賬,意思是公開的高調的回應,這兩種情況必須都符合條件之後我們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內心深處也願意公開的也願意,這兩種情況還是要區分一下,中國現有的情況,可能心理買賬的人會有不少,公開高調的做出承諾的人數上要比內心深處願意做的人數要少。
樂善好施是中國的傳統美德,中國富豪為什麼會有我“精神上”支持你的想法,明明想做善事為啥不願付諸行動呢?丁兆林認為,目前,中國社會樂善好施的條件還尚未成熟。
丁兆林:其實中國歷來到現在為止也並不缺少要做慈善或者說樂善好施的行為或者說思想的人,但是在這是需要一定社會條件鼓勵的,比如它需要對這些慈善機構需要有良好的信任,這種慈善機構如果說只是要錢的時候大張旗鼓,要完錢之後錢怎麼花是一個黑幕,或者說是一本糊塗帳很難讓人對他產生信任,大多數人去進行這種慈善的確是需要一些慈善機構來完成,因為他沒有這樣的時間,特別是更多的富豪或者企業家時間更是有限的,這時候良好的慈善機構的透明運作可能是一個非常好的前提條件,另外一點就是說人們對慈善它實際上是帶有一種心理需求或者說一種社會宣傳的需求,但是這種社會宣傳的需求如果反過來造成的是麻煩,或者說人們的一種擔心,或者說這些富豪們自己認為一旦是曝光之後會有數不清的各方面的調查會跟上來的話,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就抑制了人們慈善心的實施,這樣一些環境共同才能培育一個樂善好施的社會氛圍。
有資料顯示,中國內地財產超過10億美元的富豪人數已經僅此于美國,位居第二,有慈善心理和能力的人確實不少,要在中國建設一個合適的慈善體系需要做些什麼呢?丁兆林向我們談了談他自己的看法。
丁兆林:我覺得這個慈善體系現在實際上最重要的一點是政府需要採取一定的行動,因為慈善機構它跟企業是不一樣的,它是一種非盈利機構,這種非盈利機構它有很多的條件限制,需要一種良好的管理,這種管理還不是說把它管死,是要一種放開,讓更多的慈善機構在競爭的條件之下充分的獲得老百姓的信任。政府需要有一個讓更多的慈善機構能夠出來的這樣的一些措施或者政策,另外一點是需要在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鼓勵和支持,因為人們交了稅也就希望政府來做慈善的事業,如果說交了稅的錢被征稅之後最後又用來做慈善的話,這個征稅實際上是多征的應該退回才行。另外一點我是覺得慈善善款的監督需要有一整套的措施,這種監督不光是政府監督,更多是捐款人和大眾以及媒體的監督,讓他不會有這樣的擔心,估計慈善的行為會蓬勃的在中國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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