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2

【中央社2010-02-28】巴菲特:風險控管失敗 高層主管該付代價

巴菲特:風險控管失敗 高層主管該付代價
20100228 17:58:38

(中央社台北28日電)美國億萬富翁巴菲特(WarrenBuffett)斥責在金融危機期間垮台的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高層主管,必須為失敗的風險控管負全責。

英國「金融時報」網站(FT.com)報導,巴菲特在今年寫給控股公司波克夏哈薩威(Berkshire Hathaway)股東的信中說:「以我的觀點,如果一個金融機構的董事會未堅持其執行長應為風險控管負全權,那就是怠忽職守。」

他說:「如果他沒有能力做好那個工作,就該另謀其他職位。」

席捲華爾街的金融危機,重創全球規模最大的銀行、證券業者與保險公司,其中包括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美國國際集團(AIG)以及華盛頓互惠銀行(Washington Mutual),並使全球許多經濟體陷入嚴重經濟衰退,讓無數投資人的投資泡湯。但垮台公司的執行長和董事會成員「大抵未受傷」。

巴菲特在昨天的公開信中說,該負責的人「必須付出巨大代價,不能由他們造成損害的公司或保險代償。」

經濟衰退雖然導致波克夏哈薩威的許多事業表現不佳,但這個時期也讓這位億萬富翁投資家獲得千載難逢機會,做他最擅長的事:以低價收購企業和其他資產。波克夏哈薩威在2008年成為巴菲特投資43年以來,績效最差的一年。

現年79歲的巴菲特寫道:「我們在過去兩年的混亂期間進行不少投資。這是投資人的理想時期:恐懼的氛圍是他們的最佳朋友。」(譯者:中央社張曉雯)990228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