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條款 2011/09/21-梁嘉桓
巴菲特條款(Buffett Rule)為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為了增加稅收及削減赤字,在2011年9月19日向國會跨黨派的超級委員會提出富人最低稅率法案的暱稱,該法案將針對收入超過百萬美元的富人提高最低稅負課徵稅率。此項稅制預料將在未來 10年內可增加 3億美元的赤字儲蓄。
根據美國官員估計,2010年有1.44億人報稅,而巴菲特條款只影響其中0.3%的納稅人,總數不到45萬人。
人稱股神的巴菲特(Warren Edward Buffett)為Berkshire Hathaway投資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其在2011年全球富豪榜上排名第3,巴菲特在8月時就曾在《紐約時報》(NYT)發表文章表示,目前美國稅法偏惠富人,因此美國政府此時該認真考慮讓富人共體時艱。
DIGITIMES中文網 原文網址: 巴菲特條款 http://www.digitimes.com.tw/tw/dt/n/shwnws.asp?CnlID=10&cat=40&id=0000251286_MZL1M63A9WKE475GR9GYN&ct=1#ixzz1YanpcQ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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