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成功的另一個原因
英 | 大 | 中 | 小2008年11月04日10:27
在一片慘淡的市場要是能成為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式的人物豈不妙哉﹖幸運的是﹐已經出現了教投資者如何追隨這位大師的行當。但不幸的是﹐追隨他實在是太難了。
在他事業的前二十年里, 巴菲特通過自己的投資能力積累了大部分財富﹐打造了有史以來最棒的投資經理的長期紀錄。不過﹐巴菲特最近的成功並非僅憑投資能力﹐而是憑借因這一點而落到他手上的交易。
巴菲特超越市場的業績只有一部分來自選股的成果。他的成就更大一部分源於Berkshire Hathaway Inc.所營運的子公司﹐如Benjamin Moore塗料公司和Geico保險公司。巴菲特上週對我說﹐這是毫無疑問的﹐至少在過去的十年中﹐Berkshire經營的業務增長比有價證券每股股價的漲幅要快得多。
Heath Hinegardner這比以前衡量巴菲特有多精於選股要難得多。當我問他知不知道Berkshire的股票投資組合近年的業績如何時﹐他回答說﹐我不知道回報率是多少﹐但我自己深知要計算出回報率有多難﹐因此我對任何人提供的數字都表示懷疑。
這麼說來﹐外行的估計肯定準不了。自1988年底以來﹐Berkshire的股票投資組合已經從35.6億美元增長到695.1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達到可觀的16.5%﹐遠遠超出標準普爾500指數10.5%的年均收益率。當然﹐這個數字只是粗略的估計﹐因為它忽略了巴菲特在此期間所增減的資金。
同一時期﹐反映巴菲特所有投資活動而不光是選股的Berkshire每股帳面價值增長了19.9%。
這也就是說﹐比起巴菲特通過其他方式為公司增添的價值﹐他的選股能力黯然失色。
就是在1995年﹐Berkshire的總資產還有73.5%由股票投資組合構成﹐至少在理論上﹐任何投資者都同樣可以實現這樣的結構。但截至今年6月30日﹐Berkshire的持股佔總資產比例僅為25%。
巴菲特所挑選的股票曾經是推動公司增長的“火車頭”﹔而最近它們卻更像是可有可無的部分。他一直在直接收購私營公司﹐並與上市公司進行獲利豐厚的交易。
自2006年初以來﹐Berkshire已經斥資近170億美元收購大量私營公司﹐其中包括一家以色列切割工具生產商和一家電子元件銷售商。
與此同時﹐在獲利豐厚的交易方面﹐僅2008年﹐巴菲特就向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投入了50億美元、向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 Co.)投入了30億美元、陶氏化學公司(Dow Chemical Co.)30億美元﹐還在瑪氏公司(Mars Inc.)與箭牌糖類有限公司(WM. Wrigley Jr. Co.)的併購交易中投入了65億美元﹐這些投資都獲得了十分優惠的條件。
二十年前﹐巴菲特也進行過許多類似交易﹐交易對象從血統純正的吉列(Gillette)到Champion International、所羅門兄弟(Salomon Brothers)和USAir Group等雜牌軍應有盡有。這些投資的成果有好有壞。我們從中學到的教訓是即便是巴菲特也有失手的時候。在最新一輪交易中﹐他基本上都是穩賺不賠﹐實現了其他投資者夢寐以求的贏得徹頭徹尾的模式。
無論是在他所稱的“拍賣市場”買進股票還是在“議價市場”收購私營企業﹐巴菲特都試圖保持一個安全邊際。巴菲特的導師本傑明•格雷漢姆(Benjamin Graham)對“安全邊際”的定義是﹐收購價遠遠低於一個企業的基本價值﹐因此不可能出現嚴重虧損。
巴菲特對我說﹐我們確實試圖像買進股票一樣收購企業﹐也像收購企業一樣買股票。他這話的一個含義是﹐他想瞭解這家企業如何實現收入、管理水平怎麼樣及其在提高產品或服務價格的情況下客戶是否依然保持忠誠。請注意﹕現行股價並不反映這些因素。
巴菲特解釋說﹐做企業家的經歷令我成為更好的投資者﹐而當投資者又讓我成為更好的企業家。大多數企業家都侷限在自己的領域里﹐而大多數投資者都沒有真正去考慮商業方面的東西。許多企業家都不太明白自己的領域之外的準繩。我總是將所有的東西進行比較。我想弄清楚的問題是﹕我們怎麼將資金投向自己所理解的方面﹐從而實現最大回報﹖
巴菲特還說﹐Berkshire副董事長查理•芒格(Charlie Munger)和他自己都喜歡永久性地擁有私營企業。20多年來﹐這一點一直是他最關注的。只不過有時候﹐有價證券的收益更引人注目。巴菲特沒有說明他是不是認為現在也是那種時候之一﹐但他本月早些時候的確曾公開表示自己在買進美股。
任何投資者在選股時都可以試著像巴菲特一樣思考﹐而且正如他所指出的那樣﹕散戶投資者實際上更有優勢﹐因為他們買賣股票的成本遠遠低於我們。但只有當你真正能像巴菲特一樣思考時﹐這種優勢才有意義。最重要的是﹐他的成功絕不僅僅限於選股。在巴菲特漫長的職業生涯中﹐他曾反復改變策略。眼下﹐他的成功之路是大多數投資者所無法追隨的。
Jason Zwe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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