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3

【華爾街日報2008-01-02】往日部下吃官司 巴菲特或受牽連

華爾街見聞
往日部下吃官司 巴菲特或受牽連
英 | 大 | 中 | 小2008年01月02日17:15

近來接二連三的好消息令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很是得意﹐不過他名下企業前任高管即將面臨的刑事審判卻有點給他潑冷水的意味。

這位奧馬哈的億萬富翁尚未因涉嫌不法行為而受到任何指控﹐但伯克希爾•哈撒威(Berkshire Hathaway Inc.)旗下經營再保險業務的General Re Corp.四名前任高管﹐以及美國國際集團(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簡稱AIG)一名前管理人士將在1月7日因一樁七年前的再保險交易而接受刑事審判﹐聯邦檢察官認為該項交易涉嫌詐騙﹐此次審判可能會牽涉到巴菲特。

此案將由康涅狄格州的聯邦法院審理。此前聯邦檢察官進行了近三年的調查﹐他們認為AIG在2000和2001年通過一樁虛假交易增加了約5億美元的給付準備金﹐誤導了分析師和投資者對AIG虧損狀況的估計﹐並給其股價帶來了支撐。此番審判可能會揭露General Re的內部交易﹐並重提巴菲特是否涉入該交易的問題。

這五名被告分別是﹕General Re前首席執行長、65歲的羅納德•費格森(Ronald Ferguson)、53歲的前首席財務長伊麗莎白•蒙拉德(Elizabeth Monrad)、60歲的有限再保險業務前任高級副總裁克里斯托弗•格蘭德(Christopher Garand)、59歲的前助理首席法律顧問羅伯特•格雷厄姆(Robert Graham)﹐以及曾任AIG再保險業務主管的克里斯蒂安•米爾頓(Christian Milton)。被告中的一些人將會在審判中堅稱巴菲特瞭解該交易的內情﹐從而為自己的行為打上合法的標簽。巴菲特因其投資英明、聲名正直而被許多人奉為“奧哈馬賢者”。

在調查中﹐AIG承認對該交易的會計處理不當﹐並重報了部分財務報表﹐同時AIG首席執行長莫里斯•漢克•格林伯格(Maurice Hank Greenberg)宣佈辭職。格林伯格是該交易的主要策劃者之一﹐但未被起訴﹐同時他也否認自己有任何不法行為。在聯邦調查人員就該項交易對他進行的訊問中﹐格林伯格端出了憲法第五脩正案賦予他的權利(即不得強迫嫌疑人自證其罪)﹐因此控辯雙方都沒有將他列為證人。在早前的調查中採取合作態度的巴菲特已被列為政府一方的潛在反駁證人。

雖然證明巴菲特知道這樁交易並不足以抗辯包括合夥詐騙等罪名的指控﹐但這一點將會令人對控方的指控和巴菲特的說法產生疑問﹐控方認為被告知道自己所為非法﹐而巴菲特則向投資者表示自己並不瞭解該交易的所有細節。

Steptoe & Johnson的律師、代表蒙拉德的里德•魏因加藤(Reid Weingarten)說﹐他的當事人有一些電子郵件和“大量證據”顯示巴菲特同意了這樁交易﹐並表示如果巴菲特出庭作證﹐將對其進行尖銳的交互訊問。魏因加藤曾擔任WorldCom前CEO伯納德•埃伯斯(Bernard Ebbers)和安然(Enron)前高管理查德•考西(Richard Causey)的辯護律師﹐以風格強硬著稱﹐他可能不會讓巴菲特好過。

這場審判肯定充斥著專家證言、令人頭大的會計規則、各類保險產品和證券法規等證據﹐如果這位77歲的投資家出庭作證的話﹐可能會是審判的重頭部分。

政府的關鍵證據是幾位被告討論交易細節的電話錄音﹐檢察官認為﹐這些錄音表明被告清楚這樁由都柏林的General Re促成的交易並未轉讓足夠的風險以達到美國會計規則對再保險業的要求。再保險是一種金融產品﹐一些公司用它來粉飾自己的財務報表﹐在過去三年中監管機構一直在對再保險帳目進行審查。

據提交給美國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地方法院的文件顯示﹐魏因加藤以及費格森的律師、供職於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 LLP的克利夫德•舍恩伯格(Clifford Schoenberg)打算在開庭陣辭中提到巴菲特也參與了該交易。但控方認為辯方可能是根據傳聞來進行辯護﹐因而不應該讓被告談及沃倫•巴菲特所謂的“參與”或“同意”該交易這個問題。

在一系列對伯克希爾有利的消息(包括在聖誕節那天以45億美元收購一家工業巨頭多數股權﹐以及三天後一家債券保險公司開張)傳出之後﹐旋即就曝出了General Re的往日醜聞。伯克希爾的A股2007年收於141,600美元﹐漲幅28.7%。

巴菲特是否出庭尚存變數。檢察官在週一晚間發佈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巴菲特只會出庭反駁被告說他參與交易的證言。記者未能聯絡到檢察官就此置評。他們說﹐審判的第一階段是控方陳述論據﹐將不會傳喚巴菲特作證。只有在弗格森指證巴菲特參與交易的情況下﹐後者才可能出庭。

如果他的反駁證言派不上用場﹐那麼巴菲特可能根本不會出庭。檢察官在文件中寫道﹐被告想製造與巴菲特有關的“案中案”﹐借以轉移他們參與、知曉和故意進行欺詐交易的核心問題。

弗格森的辯護團隊也竭力將巴菲特列入參與該交易的35個人之一﹐他們計劃將這35人的名單提交給陪審團作為證據。控方對這一做法也表示了反對。對此弗格森的辯護團隊附上了弗格森在2001年2月發給他當時的副手約瑟夫•布蘭登(Joseph Brandon)的一份傳真副本﹐這份文件顯示他當時與巴菲特就這樁交易進行過溝通。弗格森在傳真開頭寫道﹕“沃倫﹐我想簡單向你解釋一下﹐為什麼當你提到那筆儲備金交易的500萬美元費用時我會有所猶豫。”

Munger, Tolles & Olson LLP的律師、代表巴菲特的羅納德•奧爾森(Ronald Olson)並沒有就記者的置評要求回電﹐但兩位知情人士稱巴菲特可能提供的反駁證言也許會有損於弗格森。

2001年接替弗格森成為General Re首席執行長的布蘭登可能會是辯方的證人。記者未能聯絡到布蘭登和他的律師﹐但一位知情人士稱他可能會是敵意證人。蒙拉德的辯護律師很可能會辯稱﹐身為蒙拉德老闆的布蘭登參與該交易的程度至少與她一樣。

根據General Re的公司法規﹐該公司將承擔其受審的前任雇員的辯護費用。

辯方面臨的一個問題是﹐雖然被告參與交易的程度不一﹐但他們將於同一時間受審。如果坐實所有罪名﹐弗格森、米爾頓、格雷厄姆和蒙拉德每人的刑期都將超過200年﹐還需繳納高達4600萬美元的罰款。格蘭德將面臨至多160年的監禁和2950萬美元的罰款。他們的律師將分別作開庭陳詞與結案陳詞。

KAREN RICHAR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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